曹总名下有一家公司,业务经营蒸蒸日上,每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左右,曹总想从公司直接拿走这1000万利润。需要缴哪些税?
第一:
企业所得税=1000w*25%=250w
第二:
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=(1000-250)w*20%=150w
所以,如果曹总想合理合法从自己公司取出属于自己的利润,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0w、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150w,合计400w。
综合税负高达40%!
那么从税务优化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:
目前我国的政府园区总部经济直属招商已经发展十多年有余,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带动比较贫困的这些地方经济增长,所以允许企业到这些地方去注册纳税(不用迁移公司办公地址或改变经营结构)。将企业注册到这些税收优惠园区,不仅可以节税而且合理合法。
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%~85%扶持奖励;
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%~85%给予扶持奖励
财政扶持按月返还,当月纳税,次月扶持奖励;
个人独资企业(小规模500w以下)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,核定后综合税负4%以内;
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,综合税负4%以内
下面以小编所在园区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负演算,以500万举例:
增值税: 500w/1.03*3%=14.56w
附加: 14.56* 12%/2=0.87w(减半征收)
个人所得税: 500w/1.03*0.9%=4.37w
税负总计:19.8w
每个行业享受同样的计算方式和政策!
企业所得税: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交企业所得税,又省去了一笔高额税负。
假如曹总在园区注册新建两家个人独资企业,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,将工资薪金所得,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,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。那么,取得的收入则只需纳税40万左右,节税高达90%!
这样做的好处如下:
1.合理合法解决企业成本票问题,免交企业所得税。
2.一般纳税人还可享受政府实际缴纳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50%~85%奖励!
3.达到最大的节税效果。可以为企业节约80%左右税负